《山东法制报》2014年8月21日
瞧这骗子先央求套现再取消交易
刷POS机的商家要当心了
苏瑞 王晓
以几百元的手续费为诱饵,到有 POS 机的小超市要求套现,旋即秘密取消交易。近日,日照市东港区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赖某伙同他人以此法在日照市骗取 8.6万元,被判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
2013年10月,日照多家超市老板报案称,有人到自己店里要求刷POS 机套现,并许以高额手续费。但随后,他们发现所刷款项并未到账。后经公安机关调取监控录像,并对宾馆登记人员进行排查,最终将犯罪嫌疑人赖某抓获。
原来, 37岁的赖某是福建长汀人,平时没有稳定职业,全靠打零工为生。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学了一手不费劲又来钱快的“好营生”——刷信用卡套现再秘密取消交易。随后,赖某便伙同朋友打着能帮忙提高信用卡额度的幌子,四处收集他人信用卡,并寻找能刷 POS机套现的商户。
2013年10月,赖某跟朋友来到日照,见所住宾馆附近的一家小超市有POS 机,便去超市买了点儿东西,央求老板帮忙套现,同时许以高额手续费,老板便答应了。随后,他们让老板刷卡4万元,并由老板带着赖某的朋友去银行取钱。
见二人走远,留在店里的赖某便对老板娘说,想查下卡内余额。老板娘没在意,便让其在POS 机上自行操作。于是,赖某将之前的业务撤销后溜之大吉。而此时,超市老板已将4万元交到赖某同伙的手中。
迟迟没收到刷卡到账短信的老板急了眼。通过银行查询,他才发现,在刷卡4万元后,这笔交易旋即被撤销。老板方知道自己被骗。自去年10月17日至 19日,赖某等人利用这种手段在短短两天时间就骗取三家超市共 8.6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刷卡套现后撤销交易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侵犯了他人财产权利,最终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责令其将非法所得退还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