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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日报》开发区:书记员助力 一次调解结三案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08月21日

《日照日报》816

书记员助力 一次调解结三案

 

    本报讯(通讯员 王志)近日,日照开发区法院书记员协助法官成功调解三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169月,日照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因公司资金周转需要,以个人名义向原告王某借款30万元,约定月息2分,1年后偿还。之后,面对高息诱惑,王某及王某的女儿张某又先后各借给赵某的公司10万元。赵某提前给付了王某10万元利息。

    没想到,借款到期后,王某多次催要未果,赵某为了躲避还债,竟然玩起了失踪。20196月,王某、张某将赵某公司分三案起诉至日照开发区法院。

    案件受理后,诉前调解团队尝试联系被告赵某,然而赵某一听说是法院工作人员就拒绝沟通,案件转入一般诉讼程序。

    面对送达难题,书记员丁峰联系到了赵某的儿子,经过耐心细致地工作,送达人员终于将开庭传票送到赵某手中。

    同时,通过前期阅卷分析,丁峰发现这三起案件事实清晰、关系明确,几乎不存在争议,原被告双方曾是很要好的朋友关系,如能调解不仅有利于有效解决纠纷,而且能够提高结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遂形成初步调解意见供承办法官参考。

    74日,王某诉赵某案如期开庭,赵某因交通拥堵迟到20分钟。丁峰抓住这短短的20分钟时机,劝说王某念及与赵某多年友谊,在欠款利息上作出一定让步。王某同意放弃部分利息。

    在开庭过程中,赵某出示了厚厚的一沓欠条,表示外面还有很多债权无法追回,导致资金周转不开,并非自己故意赖账。眼看案件出现突破口,承办法官盛坚和书记员丁峰兵分两路,分别作起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好事多磨。经过整整一上午的努力,最终,双方当庭就三起案件达成调解协议,赵某同意分期履行欠款,王某也自愿放弃剩余利息。

    720日,赵某向王某支付了30万元款项,剩余20万元将在930日前付清。

    这三起案件的最终和解,不仅节省了司法资源,也使昔日怒目相向的朋友再次握手言和,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得良好效果。

   “基层法院80%的案件属于简单案件,应该采取灵活的方式处理,法官助理可以放手调处案件,书记员、陪审员也可以开展诉外调解。”日照市开发区法院院长郑家泰介绍说,这样能够多调少判、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即立即调即结,让基层办案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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