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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中院、五莲:执罚并举为企业追回欠款300余万元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07月31日

《齐鲁晚报》2019年4月1日

五莲县法院

执罚并举为企业追回欠款300余万元

 

    日前,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沈阳某公司主动与山东省五莲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联系,主动承认错误,多方筹措资金于将欠款及迟延利息302万元汇至法院指定账户,同时交纳了单位罚款20万元,个人罚款3000元。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日照某公司财产监管组与沈阳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生效后,沈阳某公司未按判决书内容和规定的时间自动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日照某公司财产监管组向五莲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额为300余万元,法院于2019年1月立案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人员依法对向被执行人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邮寄未签收被退回。同时通过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进行网络查控没有查控到可供执行的财产。

    对此,五莲县法院由一名执行局副局长带领执行人员带队,赴沈阳向被执行人直接送达,限其在接到通知后自动履行义务并限期报告财产。同时,连续几日对执行人房地产抵押、查封、登记情况和工商登记及公司变更登记情况,及其在接到执行通知前一年银行进出账户明细进行了查询。查明被执行人在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内银行账户内每月都有几万到几十万不等的进出数额,虽数额不大但进出账目频繁且正常使用;另查明在被执行人名下有多套房地产登记。

    五莲县法院鉴于其在接到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后,未在限期内自动履行义务也未报告财产,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了失信决定书、限制消费令,并在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内予以上网公布。针对被执行人在接到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拒绝报告财产又未履行,法院作出罚款决定书对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分别处以罚款并限期交纳。

    面对执行中采取的查封、失信、限高、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及主管部门终于认识到了不履行法院裁判的严重性,遂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积极与五莲县法院执行人员联系,履行了法院判决。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通讯员 胡科刚 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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