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2018年7月27日
走进一个门 办结所有事
—日照法院构建“道交一体化处理服务平台”工作纪实
胡科刚
近年来,随着车辆井喷式增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越来越多。为此,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与交警、保险、 鉴定等多部门密切配合,构建起全省首个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平台,实现了纠纷全流程在线处置,做到一网办案、 快速处理,让当事人“走进一个门,办结所有事”。
“自6月份起,日照市区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处理可实现网上提交调解申请、委托鉴定、调解处理、司法确认、起诉立案、一键理赔。”日照中院副院长陈令春介绍说。
整合资源——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据统计,2016年、2017年日照法院审结交通事故纠纷案件数量分别为3966件、4295件。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需多次往返于交警、法院、调解组织、保险公司之间,事故处理手续繁多、耗时费力。
为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切实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日照中院积极协调公安局、保险业协会、司法局、 卫生局等机构,全力打造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中心,整合交警、司法行政、法院、保险公司、卫生等各部门力量,构建了集事故责任认定、车辆检验、伤残鉴定、法律咨询、保险核损、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司法确认等功能于一体的各职能部门联合办公模式。
日照中院借助市交警支队开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处理服务平台,将法院审判管理信息系统与该平台无缝对接,所有数据均可在网络平台实时共享,打破了交警、法院、鉴定机构、保险理赔等所属部门的行业信息壁垒,重塑事故调处线上、线下流程,实现了网上提交调解申请、在线委托鉴定、在线调解处理、在线司法确认、 在线起诉立案、在线一键理赔等功能。
通过这种方式,当事人只需在一个窗口登录即可在线查询、办理与损害赔偿调解有关的业务,使传统意义上的“一站式”走向了“一体化”,变物理空间的聚合为各部门后台数据的深度融合,形成了高效、 公正、阳光、透明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体系,实现了全流程线上办理。
精准对接——统一裁判尺度,全程“阳光”下运行
为保障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机制高效运行,在日照市委政法委领导支持下,市综治办、市中院、公安、司法、卫计委、仲裁、保险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道交一体化处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健全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针对实践中裁判标准不统一、赔偿规则不透明、当事人对调解信任度不高等问题,日照中院经充分调研,起草制定了《日照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标准参考意见》,统一了损害赔偿项目、赔偿标准、证据标准,并会商公安、司法及保险协会等单位联合印发。
据了解,自6月1日起,案件不论在交警调解、人民调解、仲裁调解、保险调解、法院诉前调解,还是进入诉讼程序,都将参照执行上述标准,真正实现了类案同判、同案同价。而且,当事人可以根据服务平台嵌入的“ 赔偿计算器” 提前计算研判赔偿数额,获得心理预期,为推进一体化调解、多元解纷奠定了坚实基础。
服务平台推行“六项自主选择”,将涉及双方利益的事故处理民警、处理时间、调处方式、法律服务方式、鉴定评估、车辆维修六类事项交由当事人自主选择,让事故处理全程在“阳光”下运行。同时推出交警调解、人民调解、保险调解、仲裁调解、法庭调解等多元调解模式,实现了事故处理与矛盾化解全程衔接,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由于法院审判管理系统与道交一体化平台联网对接,实时共享交警部门上传的事故认定书、调解笔录、证据材料等,并将法院掌握的司法鉴定人名册、价格评估机构纳入服务平台,通过鉴定程序前置,一次鉴定、全程使用,大大提高了后续调解、仲裁及审判工作效率。法院还开发网上立案、网上司法确认等系统模块,将法院审判管理系统与保险公司理赔系统对接,实现了责任认定、调解、鉴定、确认、诉讼、理赔等环节全程在线、全程留痕。
多方共赢——干警工作减负,结案效率倍增
一体化平台的建立,极大地提高了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效率。之前,从事故发生到案结事了,通过一审、二审、执行程序,短则半年,长则数年。而通过一体化平台处理的交通事故纠纷,如为轻微事故,当日即可办结,一般事故平均15日办结。
此外,保险行业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诉调对接“零费用”优势,亦为当事人节约了律师代理费、诉讼费等成本支出,减轻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尤其是事故致人伤残的受害人,医疗救治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支出已使其不堪重负,经济压力较大,甚至无钱住院,而一体化处理模式节约了经济成本,缩短了理赔时间,直接提升了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一体化平台运行后,各种调解力量快速介入,与司法程序无缝衔接,使类案同判的司法尺度渐趋一致,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和法院裁判采用统一的调判标准,提高了诉前调解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大量纠纷在诉前得到有效化解,仅有极少数疑难复杂、重大敏感案件需要开庭审理,大大节约了司法资源。
实行一体化处理模式后,大数据共享打破内外网壁垒,全业务网上办理,信息不公开、不对等、不透明的问题迎刃而解。同时,每一个流程和节点,当事人都实时可查,所有操作和数据修改全程留痕,实现了实时监督。
“全方位智能服务的‘道路交通大数据一体化处理服务中心’,实现了不同部门之间的数据流通共享、不同主体分界面一体化处理功能,为当事人道路交通纠纷的异地处理、快速获赔提供了制度和技术上的保障,满足了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日照中院院长高益民总结说。